固態電池的容量單位是AH(安時)也就是電流與時間的乘積。100AH容量得電池,充滿電后以100A的電流放電一小時就能把電量放完。50A電流就是2小時放完!20A就是5小時!當然這個是理論值,實際上是不可能以恒定電流一直放電的。因為電池內阻會隨著固態電池容量的下降而增大,端電壓會逐漸下降,放電電流減小,最后變成端電壓=0(這時候就已經成為過度放電了)過放電對電池的危害是終生的,放完電的電池如果不及時充電的話,幾個小時內附著在極板上的強酸就會把極板腐蝕掉最終導致電池報廢。
其實,之所以不能運輸是因為國際快遞很多都是空運,而電池對航空運輸是有危害的,讓我們簡單來講一下具體的危害是什么。類似于照相機、手機、攝像機里都是用供電的,我們平時也經常背著這些物品。電池不能空運的主要原因是可能存在自燃等安全隱患,民航局對于鋰電池的航空運輸規定是這樣的:旅客攜帶的照相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如安裝在設備中,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
也是有正極材料、負極材料,只不過正極材料可以用現有的正極材料,也可以用不含鋰的正極材料,負極材料也可以用現在的石墨,也可以不用,用金屬鋰做負極材料。金屬鋰的容量是石墨容量的10倍,所以這就是為什么的能量密度比現在的要高,達到500瓦時/公斤,中間的電解質不是液態,是固態,就沒有燃燒的問題了。能量密度可以大于和等于500瓦時/公斤,不燃燒,不爆炸。這是目前國際上已經運行的,大概已經有4000多輛車,電池是磷酸鐵鋰做正極,金屬鋰做負極,中間是聚合物的固態電池
過充爆炸:這個是最危險的,也是企業最怕出現的,但還是偶爾會出現。從了解的情況來看有兩點:a、用戶不按要求使用匹配的充電器,從而破壞保護線路且用戶往往充電都是不限時充的,這種情況不炸都難;b、配組不合理且保護板失效,這種情況下也會炸的一塌糊涂,單節同理。內部短路(多為軟包大單體)結構或工藝缺陷導致極耳內插、隔膜包裹富余過少、毛刺、隔膜打折等。極耳內插往往出現在厚電池且內并聯的結構中,極耳位絕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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