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騎過就充電:扣式電池的壽命是由充放電循環次數決定的,應該對充放電的次數正確把握,充放電次數越多壽命衰減越快,鉛酸電池組的循環壽命次數,一般一兩年更換一次,所以,不應該只要騎過電動車就充電,應該掌握在扣式電池放電深度的時再充電。充電時間不宜過長:許多電動車用戶認為充電時間越長電池電量越足,這是非常錯誤的充電時間一般以充電器變燈后延長以內為最佳長時間的過充容易導致電池變形失水等現象,從而直接危害電池壽命。
“”,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N.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S.Whittingham提出并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顫?,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所以,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
1、內阻,尤其是極化內阻的不一致,使得個別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變化劇烈,從而導致整個電池組的變化劇烈;2、單體電池電壓的不一致,將影響電池組的調峰能力,使得整體電池組放出的能量降低;3、由于電池工作中有放熱和吸熱過程,電池溫度會不斷變化,當過熱時,會帶來性能下降和安全隱患,事實證明,近年發生的電動汽車運營和測試起火的導火索都是因為過溫保護不到位引起電池發熱起火的,電池類型不但有錳酸鋰,磷酸鐵鋰電池也是如此;
一般情況下使用電池放電儀肯以對電池進行深度放電,把電壓降低到0v。不過在修復電池時可以對其這樣做,平時我們是不可以把電池電壓降低到0v的,像12V的鉛酸蓄電池放電安全電壓來說,不要低于10.5V,一但長時間低于這個電壓,就有可能出現在電池嚴重虧電,影響電池壽命。10-14AH的用10A的電流修復,14AH以上的蓄電池用蓄電池的AH除以2的電流來修復。待修復儀電壓表的顯示穩定和電流表的指針基本接近于零,這時蓄電池修復完成。
電池記憶效應(Battery memory effect)是指如果電池屬鎳鎘電池,長期不徹底充電、放電,易在電池內留下痕跡,降低電池容量的現象。電池記憶效應的意思是說,電池好像記憶用戶日常的充、放電幅度和模式,日久就很難改變這種模式,不能再做大幅度充電或放電。 不存在這種效應。一個充電周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這并不等同于充一次電。比如說,一塊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后又為它充滿電。
過充爆炸:這個是最危險的,也是企業最怕出現的,但還是偶爾會出現。從了解的情況來看有兩點:a、用戶不按要求使用匹配的充電器,從而破壞保護線路且用戶往往充電都是不限時充的,這種情況不炸都難;b、配組不合理且保護板失效,這種情況下也會炸的一塌糊涂,單節同理。內部短路(多為軟包大單體)結構或工藝缺陷導致極耳內插、隔膜包裹富余過少、毛刺、隔膜打折等。極耳內插往往出現在厚電池且內并聯的結構中,極耳位絕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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