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壽命是指電池在使用過一段時間后,容量衰減為標稱容量(室溫25℃,標準大氣壓,且以0.2C放電的電池容量)的70%,即可認為壽命終止。行業內一般以鋰電池滿充滿放的循環次數來計算循環壽命。在使用的過程中,內部會發生不可逆的電化學反應導致容量下降,比如電解液的分解,活性材料的失活,正負極結構的坍塌導致鋰離子嵌入和脫嵌的數量減少等等。實驗標明,更高倍率的放電會導致容量更快的衰減,如果放電電流較低,電池電壓會接近平衡電壓,能釋放出更多的能量。
大力擠壓?,首先將充滿電的被測試放在試驗機的測試平面上,然后用油壓缸施加13+1KN的擠壓力,最后由直徑為32mm的鋼棒平面擠壓,如果鋰電池可以承受最大壓力,而且沒有發生爆炸和起火,則說明該鋰電池產品是合格的。重物撞擊,將被測試電池充滿電后,放置在試驗機的測試平面上,將直徑15.8mm的鋼柱垂直置于電池中心,將重量9.1kg的重物從610mm的高度自由落到電池上方的鋼柱上。電池不起火、不爆炸即可。過充測試,所謂過充測試,其實就是測試鋰電池的內部是否穩定。
發生熱失控主要是由于內部產熱遠高于散熱速率,在的內部積攢了大量的熱量,從而引起了連鎖反應,導致電池起火和爆炸。1、過熱觸發熱失控導致動力電池過熱的原因來自于電池的選型和熱設計的不合理,或者外短路導致電池的溫度升高、電纜的接頭松動等,應該從電池設計和電池管理兩個方面來解決。過充電觸發的熱失控”是指電池管理系統本身對過充電的電路安全功能缺失,導致電池的BMS已經失控卻還在充電導致的。
軟包電池的容量單位是AH(安時)也就是電流與時間的乘積。100AH容量得電池,充滿電后以100A的電流放電一小時就能把電量放完。50A電流就是2小時放完!20A就是5小時!當然這個是理論值,實際上是不可能以恒定電流一直放電的。因為電池內阻會隨著軟包電池容量的下降而增大,端電壓會逐漸下降,放電電流減小,最后變成端電壓=0(這時候就已經成為過度放電了)過放電對電池的危害是終生的,放完電的電池如果不及時充電的話,幾個小時內附著在極板上的強酸就會把極板腐蝕掉最終導致電池報廢。
其實,之所以不能運輸是因為國際快遞很多都是空運,而電池對航空運輸是有危害的,讓我們簡單來講一下具體的危害是什么。類似于照相機、手機、攝像機里都是用供電的,我們平時也經常背著這些物品。電池不能空運的主要原因是可能存在自燃等安全隱患,民航局對于鋰電池的航空運輸規定是這樣的:旅客攜帶的照相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如安裝在設備中,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
的內阻是指電流通過內部時受到的阻力。它包括歐姆內阻和極化內阻,極化內阻又包括電化學極化內阻和濃差極化內阻。由于內阻的存在,電池的工作電壓總是小于電池的電動勢或開路電壓。電池的內阻不是常數,在充放電過程中隨時間不斷變化(逐漸變大),這是因為活性物質的組成,電解液的濃度和溫度都在不斷的改變。歐姆內阻遵守歐姆定律,極化內阻隨電流密度增加而增大,但不是線性關系。常隨電流密度增大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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