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N.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S.Whittingham提出并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huán)境要求非常高。所以,太陽能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現(xiàn)在鋰電池已經(jīng)成為了主流。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tài)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
鋰,原子序數(shù)3,原子量6.941,是最輕的堿金屬元素。為了提升安全性及電壓,科學家們發(fā)明了用石墨及鈷酸鋰等材料來儲存鋰原子。這些材料的分子結構,形成了納米等級的細小儲存格子,可用來儲存鋰原子。這樣一來,即使是電池外殼破裂,氧氣進入,也會因氧分子太大,進不了這些細小的儲存格,使得鋰原子不會與氧氣接觸而避免爆炸。的這種原理,使得 人們在獲得它高容量密度的同時,也達到安全的目的。充電時,正極的鋰原子會喪失電子,氧化為鋰離子。
的容量單位是AH(安時)也就是電流與時間的乘積。100AH容量得電池,充滿電后以100A的電流放電一小時就能把電量放完。50A電流就是2小時放完!20A就是5小時!當然這個是理論值,實際上是不可能以恒定電流一直放電的。因為電池內阻會隨著容量的下降而增大,端電壓會逐漸下降,放電電流減小,最后變成端電壓=0(這時候就已經(jīng)成為過度放電了)過放電對電池的危害是終生的,放完電的電池如果不及時充電的話,幾個小時內附著在極板上的強酸就會把極板腐蝕掉最終導致電池報廢。
其實,之所以不能運輸是因為國際快遞很多都是空運,而電池對航空運輸是有危害的,讓我們簡單來講一下具體的危害是什么。類似于照相機、手機、攝像機里都是用供電的,我們平時也經(jīng)常背著這些物品。電池不能空運的主要原因是可能存在自燃等安全隱患,民航局對于鋰電池的航空運輸規(guī)定是這樣的:旅客攜帶的照相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如安裝在設備中,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
不宜騎過就充電:的壽命是由充放電循環(huán)次數(shù)決定的,應該對充放電的次數(shù)正確把握,充放電次數(shù)越多壽命衰減越快,鉛酸電池組的循環(huán)壽命次數(shù),一般一兩年更換一次,所以,不應該只要騎過電動車就充電,應該掌握在放電深度的時再充電。充電時間不宜過長:許多電動車用戶認為充電時間越長電池電量越足,這是非常錯誤的充電時間一般以充電器變燈后延長以內為最佳長時間的過充容易導致電池變形失水等現(xiàn)象,從而直接危害電池壽命。
發(fā)生熱失控主要是由于內部產(chǎn)熱遠高于散熱速率,在的內部積攢了大量的熱量,從而引起了連鎖反應,導致電池起火和爆炸。1、過熱觸發(fā)熱失控導致動力電池過熱的原因來自于電池的選型和熱設計的不合理,或者外短路導致電池的溫度升高、電纜的接頭松動等,應該從電池設計和電池管理兩個方面來解決。過充電觸發(fā)的熱失控”是指電池管理系統(tǒng)本身對過充電的電路安全功能缺失,導致電池的BMS已經(jīng)失控卻還在充電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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